来源:扑克王客服在线 发布时间:2023-12-24 21:13:05
海曙区第三医院、古林镇卫生院、高桥镇卫生院、月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海曙区卫健局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目前各个区属医疗机构已开设基础氧疗服务,接下来陆续开展氧疗服务专区,氧气袋租赁等服务,有效为居民纠正缺氧情况、缓解呼吸困难、保护重要脏器等,让新冠感染后的“阳康”病人可以及就近获得治疗,有效满足居民就近的氧疗需求,享受家旁边的优质服务。
一项新的研究显示,与未被确诊患有新冠的人群相比,美国50岁及以上的新冠患者患带状疱疹(俗称缠身龙)的风险更高。该研究发表在美国传染病协会的期刊《传染病公开论坛》(Open Forum Infectious Diseases)上。其中,关键发现包括如下几点:
该研究对50岁及以上的人群进行观察,使用了来自两个大型美国数据库的数据,比较新冠病毒感染人群与未感染人群的带状疱疹发病率。(已经接种带状疱疹疫苗或新冠疫苗的人群均排除在该研究之外)
带状疱疹(俗称缠身龙、生蛇等)是一种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带有剧烈神经痛的皮肤病,属于水痘的继发感染性疾病,水痘与带状疱疹都是由该种病毒引起。研究数据发现99.5%的人体内都携带水痘带状疱疹病毒。随年纪增长,免疫功能下降,水痘带状疱疹病毒会从体内再度激活,从而引发带状疱疹。
带状疱疹病毒主要侵犯人体神经,除红斑、水疱等皮肤表现外,主要体现为疼痛。部分患者在皮肤损伤消退后,疼痛仍旧没办法得到缓解,从而变成带状疱疹的后遗神经痛,疼痛时长可达一年或数年,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
鄞州疾控提醒广大市民,目前鄞州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有带状疱疹疫苗可接种,需要的居民可就近到附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咨询接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逐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区域真实的情况,做好当前医疗救治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1月5日起,镇海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开放信息调整如下(详见下表)。同时,“镇灵通”App首页和“健康镇海”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栏目中设置了“发热门诊排队实况”,方便大家动态了解各镇(街道)发热门诊(诊室)开停诊及排队情况,按需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1月5日,《北仑区(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若干举措》正式出台,围绕支持企业抢生产先机、持续推进企业降本减负、强化企业要素保障、开展暖心留员工活动等方面提出16项举措,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支持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确保重点企业不停产,重点项目不停工。
1. 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前提下,鼓励订单饱满企业和建设任务重、工期紧的重点项目施工公司合理制订春节期间生产建设规划,根据真实的情况调度增加产能安排。以“大优强”培育企业和2022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对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同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2022年度产值5亿元(含)以上10亿元(含)以下的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同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2022年度产值2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的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同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2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以样本权重在30及以上的规下工业样本企业为重点,1-2月同比增长25%以上的,每家给予4万元奖励;同比增长20%-25%(含)的,每家给予3万元奖励;同比增长15%-20%(含)的,每家给予2万元奖励。对2023年第一季度抢抓建设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评优评奖优先推荐。
2. 鼓励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提高留仑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积极性。对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期间坚持生产的我区企业,按坚守岗位的外省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
3. 支持市级“大优强”培育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内合乎条件的中小微工业公司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的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3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外新增配套合乎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5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每家“大优强”培育企业的累计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 支持市级行业协会主办(或承办)省级及以上部门、行业协会的专业展会,对合乎条件企业参展标准展位在100个(含)以上的,按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4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市级行业协会组织合乎条件企业参加国内、市外专业展会、且组织企业10家(含)以上的,按每个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6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
5.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稳岗优工企业的信贷支持。春节期间建设不停歇的重点项目,涉及临时用地复垦押金的,可以银行保函的方式代替。
6. 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将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延长期间免收滞纳金。
7. 放宽企业引育留用紧缺高技能人才奖励条件,对企业2022年、2023年使用在甬缴纳社保费累计满3年,且持有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不少于上年的,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支持引导有条件的社会机构与高校、企业合作开展大学生技能实训,通过“实训+就业”的方式为企业输送大学生技能人才。
8. 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减免“六税两费”、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学技术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
9. 有序安排外来员工节后返岗,实施春节返岗交通补助,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对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的,合乎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自行到我区企业返岗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员工给予返岗交通补助,补助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
10. 做好企业用工招聘保障服务,加密招聘活动场次,持续开展“立业北仑·好企待你”系列招聘活动,强化“十省百城千县”劳务协作,举办劳务对接、线场,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充分的发挥用工余缺调剂机制作用,下沉招聘服务,推动人力资源市场与社区联动,打造“1+N”就业服务圈,就近举办新春小型招聘会,打造“家门口”就业集市。对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赴外招聘活动的企业,最高给予2500元/次的补助。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招引服务,对元旦春节期间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为鼓励新年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多招新员工,自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吸纳首次来北仑就业(新增参保)并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在宁波市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开设专区免费为企业发布用工需求、向求职者推送匹配岗位,鼓励企业多渠道扩大招聘。2023年3月31日前,企业招用灵活用工劳动者,合乎条件并参加“灵活保”的,予以保费全额补贴。
11. 加强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和交通运输等部门间沟通协调,完善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预案,保障各类生产要素稳定供应。
12. 配合市里积极做好消费券的资金配套和发放,投入资金1500万元开展“喜迎新春·助你买单”消费促进活动,扩大参与商户规模和花钱的那群人覆盖面,突出北仑特色,逐步优化餐饮、汽车、文旅、家电、商场等消费券结构,积极引导留仑过年员工参与促消费活动。开展“5·1服务卡”迎春系列活动,赠送快递抵用券、宁波特产礼盒、意外保险等特惠产品,定期推出文旅出行特惠抢购。
13. 开展“留仑过年”系列暖心活动,举办“在北仑过大年”美食、市集、赏花、采摘等新春文旅节庆惠民活动,工会场馆、国有投资的体育场馆、综合性广场、非古建筑及遗址类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向留仑员工和家属免费开放。
14. 推动义务教育段学校提供留仑员工子女的寒假托管服务,开放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资源,开展各类文体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社区、青少年宫等开展多样化的托管服务,组织志愿者参与关爱留仑员工子女。组织“我与宁波这座城”研学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寒假活动,解除留仑员工后顾之忧。
15. 强化助企常态化服务机制,建立“人社服务专员”助企制度,保障留仑员工合法权益,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订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大力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加强隐患排查和纠纷处置,确保员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16. 指导生产企业加强健康知识宣传,鼓励企业向留仑员工发放防疫礼包,向返仑员工推送防疫提醒,引导员工加强自身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学考、选考)于1月6日到8日举行。北仑区共安排北仑中学、明港中学和柴桥中学三个考点。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考生在复习、考试期间有一个安静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北仑区政府确定1月4日到1月8日为北仑区高考环境噪声、部分道路交互与通行控制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辖区内建筑实施工程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禁止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
2.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带和学校附近,必须停止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同时严格防止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产生的噪声扰民;
3.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居委会等要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广播或其他产生噪声的设备;
4.严格控制机动车喇叭噪声扰民。夜间不得在居民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和室内装潢。
1.位于各考点附近的建筑施工单位、装潢施工单位一定要停止施工,在居民住宅区附近的建筑施工及装潢作业必须在19:00前停止施工;
2.城区沿街商家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开业等各类庆典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卡拉OK、KTV、酒吧、舞厅等休闲娱乐场所必须进行封闭式营业,不得超标排放噪声,影响考生休息;
4.考点附近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低空慢速小飞行器及空飘物进行飞行活动,防止噪声排放;
5.1月8日8:40—9:40(外语听力期间),明港中学教学楼北面的庐山路(中河路—新大路段)及正大门前面的学苑路,禁止一切机动车辆行驶;
6.在考试期间,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将加强对各建筑实施工程单位、娱乐场所和其他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场所的昼夜检查,同时呼吁广大群众对高考期间产生的环境噪声超标和扰民活动做监督,对于群众举报和现场查处的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处罚;
7.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举报。举报电线。今年全省学考、选考试场继续启用考试屏蔽系统,届时可能会对考点周边居民的通讯带来某些特定的程度的影响,敬请广大市民谅解。